沖銷上月銷售的商品分錄怎么寫
1、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收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借:庫存商品
貸:主營業務成本
3、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收入
4、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本年利潤
沖回銷售時做紅字沖銷憑證分錄沖回上月的未開票銷售分錄:
借:應收賬款,(金額用紅字或負數)
貸:主營業務收入 (金額用紅字或負數)
銷項稅 (金額用紅字或負數)

再按銷售發票做銷售分錄.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購入存貨,月底時,若發票未到,應分別存貨科目,抄列清單,暫估入賬,借記"庫存商品"、"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作同樣的記錄,予以沖回.
因此,對于沖銷上月估價入賬材料,其具體的操作流程如下:
1、將暫估入庫按原分錄紅字沖銷
2、根據取回發票金額重新入賬
3、如果這批材料沒有出庫也就是沒有結轉為成本,只做第1、2步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沖銷上月銷售的商品分錄怎么寫的全部內容,必須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如果你們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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