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上視同銷售的幾個情況
1、所得稅視同銷售:
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應視同銷售確認收入.
2、消費稅視同銷售行為:
納稅人將自產應稅消費品用于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機構,提供勞務,以及用于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
3、營業稅視同銷售行為:
①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②單位或者個人自己新建(以下簡稱自建)建筑物后銷售,其所發生的自建行為.
4、土地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
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的產品用于職工福利、獎勵、對外投資、分配給股東或投資人、抵債、換取其他單位或個人的非貨幣性資產等發生所有權轉移時視同銷售房地產.
5、資源稅視同銷售行為:
視同銷售的自產自用產品,包括用于非生產項目和生產非應稅產品兩部分.
《營業稅條例細則》第五條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發生應稅行為:
(一)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二)單位或者個人自己新建(以下簡稱自建)建筑物后銷售,其所發生的自建行為;(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會計上視同銷售的具體情況: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對于視同銷售的情況,以上8中情況中,第(3)(4)(8)種情況不確認收入,其他情況都應確認收入.

會計上視同銷售但不確認收入的處理是怎樣的?
不確認收入的視同銷售又區分為兩種:要做納稅調整的視同銷售和不做納稅調整的視同銷售.
不確認收入的視同銷售則是不須計算企業所得稅的視同銷售.因不確認收入,所以外購貨物的進項稅額要做轉出處理,以免發生銷售收入與銷項稅額不匹配的現象;自產貨物又因沒有對應的進項稅額,所以要按成本價計算銷項稅額.
(一)要做納稅調整的視同銷售.
即是沒有確認收入但發生了費用的視同銷售.因沒有確認收入,費用或支出就不能在稅前扣除,需要做納稅調整.
1.將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將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要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進行財稅處理,視同銷售但不確認收入,其列支的費用要做納稅調整,進項稅額做轉出處理.
2.將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將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要通過"應付股利"科目進行財稅處理,視同銷售但不確認收入,其列支的費用要做納稅調整,進項稅額做轉出處理.
會計上視同銷售的幾個情況在上面小編已經分八種不同情況詳細闡述了,會計上視同銷售但不確認收入的處理辦法,小編也分要做納稅調整的視同銷售和不做納稅調整的視同銷售兩種情況分析了,還有疑問的話就咨詢在線答疑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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