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認證但未申報的增值稅會計分錄
不打算抵扣已經認證的進項稅,做進項稅轉出處理,可抵扣的進項稅多,應交稅費就是負數。
具體做法如下:
1、收到進項: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2、開出增值稅發票: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銷項 - 進項 = 本月應該交稅金(銷項和進項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一個賬戶上,余額可能是正數或負數。月末都要將余額轉入: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月末,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科目余額應該是0)。
3、如果,月末《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余額是正數(余額在貸方)則: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4、如果,月末《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余額是負數做相反分錄,如果月末《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余額在借方說明該余額要下月留抵;如果月末《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余額在貸方說明該余額就是本月要交稅的數額。
5、交稅后: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已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

已入賬但未認證抵扣的進項稅額怎么處理?
如果是未抵扣的發票已入賬,稅額做在應交稅-應交增值稅-待抵扣這個明細科目中,等待下月抵扣后再轉入到進項稅這一賬目上。而進項發票沒有抵扣有兩種情況,一是已認證未申報,二是未認證未申報。對于這兩種情況,國稅局專門出了相對應的措施: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已認證或已采集上報信息但未按照規定期限申報抵扣;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及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稽核比對結果相符但未按規定期限申報抵扣,屬于發生真實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條規定的客觀原因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允許納稅人繼續申報抵扣其進項稅額。2、如果遇到第二種情況,可以試試從自身尋找原因,再采取措施解決處理。
已認證但未申報的增值稅會計分錄怎么做?通過對上文資料的學習,相信大家對于此部分的會計分錄應該都已經了解的。其實企業的增值稅認證抵扣是有90天的期限,只要在期限內的增值稅都可以抵扣的,如果不想抵扣也可以做進項稅轉出處理。在實務中有任何關于會計方面的問題都可以來會計學堂網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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