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最新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標準
答: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 法律依據: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28條條例第十一條所稱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為: (一)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 (二)除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本條第一款所稱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2019年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是多少?
答:月銷售額低于10萬
2019年1月1日開始: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低于10萬元,免征增值稅.2018年是月低于3萬的免征,2019年提高了7萬.
季銷售額低于30萬
如果小規模納稅人是按照季度申報的,則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低于30萬的,免征增值稅.2018年季度銷售額于10萬的免征,2019年提高了20萬.
超過30萬全額征收
如果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超過了30萬,就需要全額征收增值稅了.按月申報的,月度銷售額超過10萬,也需要全額征收.
低于30萬免征附加稅
看完上文內容,2019最新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標準都清楚了吧,關于小規模納稅人的納稅額較比2018年的都有提高,這樣更有利于企業的發展,節省了企業的開支,為了提升我們的專業技能,我們都需要不斷的努力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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