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地址寫錯需要重開嗎
答:增值稅專用發票地址寫錯,可以不用重開.
根據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
第二十條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抄稅,是報稅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軟盤抄取開票數據電文.

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區別?
答:重點區別在于"能否抵扣增值稅銷項稅"方面:
1、企業采購貨貨物收到供應方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其支付款中所含的"進項稅"記入貨物成本,不能抵扣企業因銷售等業務活動產生的增值稅銷項稅,實現不了增值稅的流轉;
2、企業采購貨貨物收到供應方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進項稅,可以在規定范圍內抵扣企業銷售等業務活動產生的銷項稅,從而實現增值稅的流轉.
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將除商業零售以外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和管理,也就是說一般納稅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等,俗稱"一機多票".
通過上文我們可以知道納稅人識別號、發票代碼、發票號碼出現錯誤,屬于開票錯誤而作廢的條件,其他不影響發票認證的錯誤,如購買方地址填錯了等均不作為發票作廢的條件.屏幕前的你是否都記住了?快快學習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