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發票今年可以入帳嗎
答:財務入賬是可以的.在企業所得稅方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六條"關于以前年度發生應扣未扣支出的稅務處理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如果2015年度收到2014年開具的發票,需要在2014年度的所得稅稅前扣除,在年報后收到,需要對2014年的年報進行補充申報.

去年的費用可用今年的發票報銷入賬嗎?
答:不可以.
去年的發票必須在匯算清繳前取得,去年12月的發票在今天5.31號之前可以使用計入去年的賬中.
匯算清繳期限:一個納稅年度終了后5個月內(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比如,2012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201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企業在規定期限內取得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相應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去年的發票今年可以入帳嗎,去年的費用可用今年的發票報銷入賬嗎,這是兩種不用的情況,大家看過上文后應該就知道了,如果還有疑問的,請向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繼續提出疑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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