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稅控器記入開辦費還是管理費用?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文第(九)條規定: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額的賬務處理。
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企業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企業發生技術維護費,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等科目。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專用設備包括:金稅卡、IC卡、讀卡器;或金稅盤和報稅盤;
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報稅盤;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傳輸盤。
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傳輸盤

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怎么抵扣?
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增值稅納稅人非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由其自行負擔,不得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是國家為加強增值稅的征收管理,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自覺性,及時發現和查處增值稅偷、騙稅行為而實施的國家金稅工程的主要組成部分。
電腦稅控器記入管理費用進行核算的處理,并且購買了稅控盤發生技術維修費也是可以進行抵扣的,所以會計人員在進行登記的時候需要計入到減免稅款中進行核算。對于“電腦稅控器記入開辦費還是管理費用?”這個問題的答案可以通過上文的閱讀找到,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的會計問題想要提問,可以到會計學堂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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