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金稅前扣除有限制嗎
答:企業發生的合理(解讀:注意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解讀:稅前列支的工資薪金應為已支付給員工的工資薪金,計提的工資薪金在稅前扣除存在風險;任職或者受雇應有考勤或工作合同的支持)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解讀:出差補助屬于津貼的一種)、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發給員工的獎金福利如何稅前扣除?
答:直接支付給員工的獎金,如果符合貴公司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規定,該獎金可以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否則應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在稅前扣除.
一、企業福利性補貼支出稅前扣除問題
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工資總額14%內據實扣除.
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二、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支出稅前扣除問題
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分兩種情況按規定在稅前扣除:按照協議(合同)約定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應作為勞務費支出;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其中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費用,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員工獎金稅前扣除有限制嗎?上文介紹了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是準予扣除的,這里要注意的前提是合理的,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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