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應補退稅額為負數可以申報嗎?
增值稅應補退稅額為負數不可以進行申報的,會導致無法申報的。
比如說你有多繳稅額、減免稅額,這些稅額大于應繳稅額時,就會出現本期應補(退)稅額為負數。負數表示應退稅額。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中的應退稅額不是系統自動帶出來,需要填入。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應退稅額”按照退稅部門審核確認的上期《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中的將“當期應退稅額”填報。
舉例:企業申報2月份退稅資料50萬元,企業于3月15日前申報,退稅部門3月31日前審核通過,將退稅匯總表退給企業。企業于4月15日前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應退稅額填寫50萬元。
從一開始重新填寫增值稅納稅表主表應退稅額,以填寫正確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為基數,累計計算調整納稅申報表應退稅額,在5月15日前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主表時,改成正確的應退稅額。

企業所得稅應補所得稅額為負數怎么辦?
企業所得稅以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獲得的所得為征稅對象,所謂所得,是指納稅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獲得的收入扣除為取得收入而付出的成本費用后的余額。《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虧損是指企業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將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和各項扣除后小于零的數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發〔2008〕101號)中,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及其填報說明也對負數的填報方法作了明確:“第25行應納稅所得額”,金額等于本表第23行-24行,本行不得為負數,本表第23行或者依上述順序計算結果為負數,本行金額填零。
增值稅應補退稅額為負數是不可以進行申報的,會導致無法進行申報的。所以在納稅申報填寫這個表格的時候,一定要進行比對,只有比對通過了才能夠提交,如果不比對通過是不能申報的。本篇文章對于“增值稅應補退稅額為負數可以申報嗎?”的內容介紹就到這里了,歡迎大家到會計學堂網上點擊查詢更多的會計資訊進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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