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票報銷有什么后果?
答:1、費用報銷時應重點關注發票合規性、費用歸集、簽字手續、預算等事項.其中,潛在的稅務風險點包括:
①發票審核不嚴,導致假票、廢票入賬,少交所得稅;
②將薪酬類支出當作費用處理,如出差補貼,少交個稅;
③將不能全額在稅前扣除的費用計入其他科目,如將旅游費計入差旅費,少交所得稅;
④將贈送行為當做費用報銷,如購禮品用于客戶維護,少交增值稅、個稅、所得稅.
2、為了降低涉稅風險,費用報銷需做到四統一,即會計分錄、憑證摘要、審批單據、發票應保持一致.這樣做一方面是為了讓會計做賬規范,另一方面是為了規避稅務風險.
3、所謂"替票報銷",就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抵扣,抵扣得有稅務部門認可的正規票據吧,業務真實但沒有取得發票,就只能找同等金額的發票做替票了.實際上,這張發票不是建立在真實業務基礎上開具的,如果被稅局查到即使已經稅前抵扣了,稅局會做調增處理,并做出補繳所得稅、繳納滯納金的稅務處理決定書,同時做出未繳稅款50%到5倍的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如果構成逃稅犯,還要承擔拘役、徒刑、罰金等刑事責任.
4、以上是為了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替票報銷"還有一種可能就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包括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局會做出補繳增值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繳納滯納金的稅務處理決定書,同時做出50%到5倍的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如果虛開稅款達到一萬元,涉嫌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或可以抵扣發票罪承擔拘役、徒刑、罰金甚至沒收財產的刑事責任.

那么報銷使用替票的范圍包括什么?
答:報銷使用替票的范圍如下:
1、高級管理人員的福利費等開支不得使用替票報銷;
2、員工活動費,除了能夠提供發票之外的其他部分,可以替票報銷,但是單筆金額不得超過500元;
3、營銷活動原則上要求必須從超市采購,必須有小票和發票,如特殊情況無法從超市整體采購的零星采購行為,可以使用替票;
4、其他的經營相關的,對于不慎丟失發票原件等情況,需出具專項情況說明,并經部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簽字確認后,可采取替票方式報銷,除上述規定的范圍,其他一切報銷費用不得采用替票進行報銷.
可見,"替票報銷"是存在很大法律風險的,不管怎樣,會計人員應秉持一點:費用報銷,以發票記錄為準,只認發票上的列示,杜絕發生替票行為.以上就是關于報銷使用和替票報銷應該如何處理的相關問題了,大家是否有更深入的了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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