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買軟件簽訂的使用許可協議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答:不屬于印花稅的合同范圍,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施行細則》的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賬簿;(4)權利、許可證照;(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因此,對企業購買軟件簽訂的使用許可協議不屬于上述列舉的印花稅征稅范圍,不征收印花稅.

哪些憑證可以免征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以上會計學堂小編不僅對企業購買軟件簽訂的使用許可協議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問題作出了解釋,還為大家拓展了哪些憑證可以免征印花稅,大家學會了嗎?想學習更多財務知識,就多多來我們會計學堂逛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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