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清繳需要調整財務報表嗎?
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調整的不是財務報表(利潤表),調整的是財務報表——利潤表中的利潤總額,用會計專業的話講:“是將‘會計利潤’調整為‘應納稅所得額’”。
由于現代會計核算的方法都用權責發生制的方法,而稅收為了進行稅源控制,均使用收付實現制的方法確認當年應繳的稅款。另外,企業的會計政策有些地方與稅制政策也有一定的差異。因此,按會計政策和核算方法計算的結果——“會計利潤”,需要進過一系列調整才能符合稅收征收的依據——“應納稅所得額”。

匯繳清算時進行納稅調整的情況有哪些?
企業所得稅的納稅調整情況多種多樣。以下分類舉例說明納稅調整的多種情況:
1、由于時間性差異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情況
例如:企業為加速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采用加速折舊政策,而稅法需要調整為直線折舊法。調整時就需要將因會計政策比稅法多計入成本的折舊調減出成本,實際操作時改為調增利潤總額。
2、由于政策性差異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情況
例如:會計為實行穩健性原則(也稱:謹慎性原則)對八項資產計提減值準備。有應收及預付款的壞賬準備、存貨減值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等。這些減值準備的計提對誰發來說是增加了稅前允許扣除的成本。因此,實際操作時也要調增利潤總額。
3、由于稅法規定某些費用有稅前扣除上限,超過上限進入成本的費用也應進行納稅調整
例如:稅法規定企業當年實際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發生額的60%和全年收入的5‰孰低允許稅前扣除,超出部分也要調增利潤總額。
4、非正常的損失在計算會計利潤時必須扣除,但稅法規定不得在稅前扣除
例如:行政處罰支付的罰款,滯納金等營業外支出,也必須調增利潤總額。
5、還有一些沒有取得合法的原始入賬憑證的支出和白條支出,自然不得在稅前扣除。
例如:查賬發現有一張計入管理費用的假發票,發票金額必須調增利潤總額。
總之,企業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計算稅前允許扣除的成本費用。將稅法和會計之間的差異去調整會計利潤,使之達到稅法所規定的企業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然后再乘以相應的稅率計繳企業所得稅。
匯算清繳并不需要調整財務報表的,只需要將會計利潤調整為應納稅額就可以了,但是應納稅額是需要進行一些計算的,因為有一些可以抵扣以及免稅的項目可以讓企業享受的。看到這里,相信大家關于“匯算清繳需要調整財務報表嗎?”的答案都已經知道了,如果大家還有其他會計疑惑想要解答的話可以到會計學堂網進行提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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