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代開專票對企業有什么影響
答:增值稅發票也是發票的一種,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都可以到主管國稅部門申請領購增值稅發票,并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
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可以憑增值稅發票抵扣增值稅。 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簡稱。用于銷售應繳納增值稅的貨物時所開具的發票。
我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后,為確保屬于價外稅的增值稅憑發票注明稅款抵扣制度的實施而印發,供企業使用。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分別注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專用發票作為扣款憑證使用的,僅限于購銷雙方均為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代開專用發票是指主管稅務機關為所轄范圍內的增值稅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開。
第五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增值稅納稅人是指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予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
因此,只有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才能代開專票,個人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或者提供應稅服務,只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而不能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提供超出營業范圍的應稅服務或者勞務,應當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稅務局代開的專用發票可以作廢嗎?
可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第十二條規定,代開專用發票遇有填寫錯誤、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按照專用發票有關規定處理。
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時填寫有誤的,應及時在防偽稅控代開票系統中作廢,重新開具。代開專用發票后發生退票的,稅務機關應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作廢或開具負數專用發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對需要重新開票的,稅務機關應同時進行新開票稅額與原開票稅額的清算,多退少補;對無需重新開票的,按有關規定退還增值稅納稅人已繳的稅款或抵頂下期正常申報稅款。
因此,如果代開專票出現錯誤或者出現退貨等情形,納稅人可以申請作廢該專票,而且不會因此多繳稅款。
第八條 稅款征收崗位接到《申報單》后,應對以下事項進行審核:
(一)是否屬于本稅務機關管轄的增值稅納稅人;
(二)《申報單》上增值稅征收率填寫、稅額計算是否正確。
審核無誤后,稅款征收崗位應通過防偽稅控代開票征收子系統錄入《申報單》的相關信息,按照《申報單》上注明的稅額征收稅款,開具稅收完稅憑證,同時收取專用發票工本費,按照規定開具有關票證,將有關征稅電子信息及時傳遞給代開發票崗位。
稅局代開專票對企業有什么影響?只能說代開的稅票一般都是小規模企業可以實行的政策內容,一般納稅人無需代開,當然找稅務局代開專票的一般納稅企業也沒有什么影響。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