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可以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嗎
答:可以。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的有關要求,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
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已自發布之日(2016年12月3日)起施行。

營業稅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等有關規定,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將計入"稅金及附加"不再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核算。
二、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企業收到的返還的消費稅、營業稅等原記入本科目的各種稅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由于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核算方法與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長期應收款”。
本文詳細介紹了印花稅可以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嗎,也介紹了營業稅金及附加如何核算。通過介紹可以知道,印花稅可以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印花稅進行賬務處理的時候是需要進入稅金及附加科目的。如果你不太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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