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掛靠業務如何做賬
答:一、應納稅額為正數,即免抵后仍應繳納增值稅,免抵稅額=免抵退稅額,即沒有可退稅額(因為沒有留抵稅額)。此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二、應納稅額為負數,即期末有留抵稅額,對于未抵頂完的進項稅額,不做會計分錄;當留抵稅額大于“免、抵、退”稅額時,可全部退稅,免抵稅額為0。此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補貼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三、應納稅額為負數,即期末有留抵稅額,對于未抵頂完的進項稅額,不做會計分錄;當留抵稅額小于“免、抵、退”稅額時,可退稅額為留抵稅額,免抵稅額=免抵退稅額-留抵稅額。此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補貼款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出口退稅條件
(1)必須是增值稅、消費稅征收范圍內的貨物。增值稅、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包括除直接向農業生產者收購的免稅農產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稅應稅貨物,以及煙、酒、化妝品等11類列舉征收消費稅的消費品。
(2)必須是報關離境出口的貨物。所謂出口,即輸出關口,它包括自營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兩種形式。區別貨物是否報關離境出口,是確定貨物是否屬于退(免)稅范圍的主要標準之一。凡在國內銷售、不報關離境的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不論出口企業是以外匯還是以人民幣結算,也不論出口企業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視為出口貨物予以退稅。
(3)必須是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的貨物。出口貨物只有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后,才能辦理退(免)稅。
(4)必須是已收匯并經核銷的貨物。按照現行規定,出口企業申請辦理退(免)稅的出口貨物,必須是已收外匯并經外匯管理部門核銷的貨物。
出口退稅掛靠業務如何做賬?出口企業出口貨物的貿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貿易、進料加工、易貨貿易、來料加工(來件裝配、來樣加工)補償貿易(現已取消),對一般貿易、進料加工、易貨貿易、補償貿易可以按規定辦理退(免)稅,易貨貿易與補償貿易與一般貿易計算方式一致;來料加工免稅,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來會計學堂多位有經驗的老會計在線為大家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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