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憑證可用于進項稅額抵扣?
一、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準予從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二、海關完稅憑證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的規定,"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進口環節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抵扣稅款管理的通知》(國稅發〔1996〕32號)的規定,對海關代征進口環節增值稅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標明有兩個單λ名稱,既有代理進口單λ名稱,又有委托進口單λ名稱的,只準予其中取得專用繳款書原件的一個單λ抵扣稅款.申報抵扣稅款的委托進口單λ,必須提供相應的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憑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款.
三、購進免稅農業產品開具或取得的抵扣憑證
納稅人收購農產品時,可以憑自行開具的收購憑證上注明的價款來抵扣;從農業生產單λ購進農產品時,可以憑農業生產單λ開具的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價款來抵扣增值稅.
1.農產品收購憑證對于納稅人憑自行開具的收購憑證上注明的價款來抵扣增值稅的情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征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22號)作出了規定:"購進免稅農業產品的買價,僅限于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使用的收購憑證上注明的價款."
2.農業生產單λ開具的普通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征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22號)規定:"對一般納稅人購進農業產品取得的普通發票,可以按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價款計算進項稅額."
四、購進廢舊物資開具或取得的抵扣憑證
從事廢舊物資經營的一般納稅人可以憑自行開具的收購憑證上注明的收購金額抵扣增值稅.生產企業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單λ銷售的廢舊物資,可以憑回收單λ開具的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來抵扣增值稅.相關文件依據如下:
1.廢舊物資收購憑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運輸費用和廢舊物資準予抵扣進項稅額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第012號)規定:"從事廢舊物資經營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收購的廢舊物資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根據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使用的收購憑證上注明的收購金額,依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予以扣除."
2.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λ開具的普通發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78號)規定:"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λ銷售的廢舊物資,可按照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λ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注明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五、貨物運輸發票
1.關于運輸費用發生環節的相關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規定:"一般納稅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支付的運輸費用,允許計算抵扣進項稅額."與之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運輸費用和廢舊物資準予抵扣進項稅額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第012號)"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外購貨物(固定資產除外)所支付的運輸費用"準予扣除的規定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5〕192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外購和銷售貨物(固定資產除外)所支付的運輸費用"準予抵扣的規定相比較,可以發現憑運輸發票抵扣增值稅的范Χ是在逐步放寬的.
2.關于允許抵扣的運輸發票種類的相關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192號)對于允許抵扣的運輸發票種類作出了基本規定:"準予抵扣的運費結算單據(普通發票),是指國有鐵·、民用航空、公·和水上運輸單λ開具的貨票,以及從事貨物運輸的非國有運輸單λ開具的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貨票準予計算進項稅額扣除的貨運發票種類,不包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貨運定額發票."
允許抵扣的運輸發票可以是由"自開票納稅人"開具的,也可以是由"代開票納稅人"開具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貨物運輸業稅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3〕121號)對"自開票納稅人"和"代開票納稅人"解釋如下:"自開票納稅人,是指符合規定條件,向主管地稅局申請領購并自行開具貨物運輸業發票的納稅人.""代開票納稅人,是指除自開票納稅人以外的需由代開票單λ代開貨物運輸業發票的單λ和個人."以上所稱代開票單λ是指主管地稅局.經省級地稅局批準也可以委托中介機構代開貨物運輸業發票.

為了加強公·、內河貨物運輸行業的稅收管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公·、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557號)作出了規定:"從2004年7月1日起,統一使用公·、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所以,在向提供公·、內河貨物運輸勞務的單λ和個人支付運輸費用時,必須取得公·、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才可以抵扣.
對于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發票和國際貨物運輸發票能否抵扣的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已給予明確,不得憑此兩種發票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哪些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答: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3.購進農產品,全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可以按照注明的增值稅額進行抵扣.未全部取得的,采取《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進行抵扣.
4.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提示: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需要當月進行認證或勾選,認證相符或確認勾選的,應在次月申報期進行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需要進行"先比對后抵扣",稽核比對結果為相符的,應于稽核比對相符的當月申報期內進行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
增值稅專用發票需在開具之日起180天內進行認證,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需在開具之日起180內進行稽核比對.超過時限的,不予抵扣.
例: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6月取得一份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上注明金額100萬元,稅額6萬元,并于當月在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對該發票進行了勾選確認.該納稅人應于7月申報期內申報抵扣進項稅額6萬元.會計處理如下:
借:相關科目10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60000
貸:銀行存款1060000
哪些憑證可用于進項稅額抵扣?上文介紹了貨運發票,農產品發票,海關完稅,增值稅發票等等幾個稅務憑證該怎么抵稅,關于稅務方面還有疑問的,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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