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租形成融資租賃是否作為收入確認?
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其實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是沒有所有權的,但是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我們卻有與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因此我們把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視為自有的固定資產,在會計報表上固定資產中就包括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實質上我們擁有它的控制權,但是形式上我們沒有它的所有權。如:出售商品,又簽訂了一個補充條款:回購協議,把商品賣給你了,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收到了貨款,也把貨發出了,但是簽了協議,過半年把商品再買回來,這就是售后回購。實際上,現在不是為了賣這個商品,而是融資。實質上是融資、形式上是銷售,其實根本不是銷售,所以一般情況下售后回購不確認收入。

售后回租形成融資租賃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分錄如下:
租賃開始日
向融資公司出售資產
借:固定資產——融資性售后回租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在用固定資產
借:銀行存款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
支付租金
借:長期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計提融資租賃資產的折舊
借:管理費用等相關科目
貸:累計折舊
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期滿時
借:固定資產——在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融資性售后回租固定資產。
稅務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0年第13號公告)規定,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經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后,又將該項資產從該融資租賃企業租回的行為。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時,資產所有權以及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報酬和風險并未完全轉移。
一、增值稅和營業稅
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于增值稅和營業稅征收范圍,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二、企業所得稅
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于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售后回租形成融資租賃是否作為收入確認?綜合以上所述,是實質重于形式原則。這種交易實質上轉移了買主(即出租人)所保留的與該項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除了融資租賃外還有回購商品的確認收入問題在會計學堂網上還有很多資料可以查詢,如果你想學習更多的會計知識,那么就來會計學堂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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