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不動產土地使用權會計處理
從會計處理角度看,房地產企業在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判斷土地使用權自用還是開發的主要依據是立項文件。《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應用指南規定,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通常應確認無形資產,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建筑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與建筑物應當分別進行處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自用的土地使用權,在“無形資產”科目核算其發生的成本,項目完成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筑物合并計算其成本,而仍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分別進行攤銷和提取折舊。
1、支付土地出讓金時,依據財政部門開具的土地出讓金專用收據和付款憑證進行會計處理: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
2、繳納契稅時,依據契稅完稅憑證和付款證明進行會計處理:
借:無形資產一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
3、繳納印花稅時,依據印花稅完稅憑證和付款證明進行會計處理:
借:稅金及附加一一印花稅
貨:銀行存款
4、發生建安成本時,依據建筑安裝發票和付款證明進行會計處理:
借:在建工程——辦公樓
貸:銀行存款
5、辦公樓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進行移交使用時,依據竣工結算報告等進行會計處理:
借:固定資產一一辦公樓
貸:在建工程一一辦公樓
6、每年計提土地使用權累計攤銷和辦公樓累計折舊的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折舊、攤銷
貸:累計折舊—辦公樓
累計攤銷—一土地使用權

投資性房地產的會計處理與自用房地產有哪些不同?
所謂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新會計準則主要規范三類投資性房地產: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出租的建筑物。并明確指出自用房地產和作為存貨的房地產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核算的范圍。
新企業會計準則對采用公允價值核算投資性房地產做了以下規定。
1.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應同時滿足兩個條件:第一,投資性房地產所在地有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第二,企業能夠從房地產交易市場上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做出合理的估計。
2.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不對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應當以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3.已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
投資性房地產與自用房地產在會計處理上不同點:
首先計入的科目就不同,一個是投資性房地產,一個是固定資產;
還有就是后續計量,分為成本模式和公允價值模式;以成本模式計量時,要按期計提折舊和攤銷,折舊額和攤銷額計入其他業務成本科目,而自用資產是計入當期損益。以公允價值計量時,不用按期計提折舊,但是要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投資性房地產取得的租金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
最后處置時也不同,固定資產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利得和損失計入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而投資性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是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的,同時還要結轉其他業務成本(包括成本,折舊,攤銷,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以及資本公積等)。
整體上來說,對于自用不動產土地使用權會計處理相信大家看完上文老師整理的資料后,對此問題應該都有了一定的理解。其實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自用土地資產后會計都會將其計入無形資產科目,進行核實后再進行攤銷。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自用土地會計處理在會計學堂上還有很多介紹資料,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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