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捐贈的發票可以抵用企業所得稅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上述規定中所稱的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由此看出捐贈支出是限額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如超過規定比例部分,可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益性捐贈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結轉扣除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5號)規定:
一、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公益捐贈如何做賬務處理?
例:企業將成本是80萬元,售價是100萬元的產品捐贈,符合公益性捐贈。當年利潤1000萬元。如何進行賬務處理?稅收又應該如何調整?
公益性捐贈應該計入營業外支出,分錄為:
借:營業外支出 97
貸:庫存商品 8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
稅收調整:視同銷售調增20,捐贈限額120,可以全部扣除97萬元。
應納所得稅=(1000+20)×25%=255萬元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公益捐贈的發票可以抵用企業所得稅嗎的全部內容了,公益捐贈的發票可在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12%以內抵扣,公益捐贈的賬務處理上文也為大家進行了著重的講解,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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