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開具過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規定,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而不是根據客戶要求來開具,具體時間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是什么?
1、專用發票開票限額。
2、專用發票開具范圍。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的;
(2)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3)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
(4)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3、專用發票開具要求。
關于可否開具過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問題,小編就為大家講到這里了,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應該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來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是什么?如果閱讀了本文,還是不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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