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的捐贈收入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捐贈收入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據國稅發[2003]45號文件規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企業接受捐贈按以下規定執行:企業接受捐贈的貨幣性資產,須并入當期的應納稅所得,依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接受捐贈的非貨幣性資產,須按接受捐贈時資產的入帳價值確認捐贈收入,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依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取得的捐贈收入金額、占應納稅所得50%及以上的,可以在不超過5年的期間內均勻計入各年度的應納稅所得。
企業接受捐贈的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投資等,在經營中使用或將來銷售處置時,可按稅法規定結轉存貨銷售成本、投資轉讓成本或扣除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額。

如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從收入中扣除的項目,是指與納稅人取得收入有關的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
(一)成本,即生產、經營成本,是指納稅人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各項直接費用和各項間接費用。
(二)費用,即納稅人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銷售(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三)稅金,即納稅人按規定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城鄉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等。
(四)損失,即納稅人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項營業外支出,已發生的經營虧損和投資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本文詳細介紹了接受的捐贈收入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也介紹了如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其實企業在接受捐贈的時候,捐贈的資產已經進入企業的內部,這是一種財產,一種營業外收入,也算是收入的一種,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