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異地如何購買增值稅發票
異地銷售納稅問題: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三款規定:“設有兩個以上機構(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移送給其他機構用于銷售,應當視同銷售,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边@種視同銷售行為稱作異地銷售。
2.《關于企業所屬機構間移送貨物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37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的第(三)項所稱的用于銷售,是指受貨機構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經營行為:一是向購貨方開具發票;二是向購貨方收取貨款。受貨機構的貨物移送行為有上述兩項情形之一的,應當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增值稅;未發生上述兩項情形的,則應由總機構統一繳納增值稅。如果受貨機構只就部分貨物向購買方開具發票或收取貨款,則應當區別不同情況計算,并分別向總機構所在地或分支機構所在地繳納稅款。”另外,《關于納稅人以資金結算網絡方式收取貨款增值稅納稅地點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2〕802號)文件還規定:“納稅人以總機構的名義在各地開立賬戶,通過資金結算網絡在各地向購貨方收取貨款,由總機構直接向購貨方開具發票的行為,不具備《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屬機構間移送貨物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37號)文件規定的受貨機構向購貨方開具發票、向購貨方收取貨款兩種情形之一的,其取得的應稅收入應當在總機構所在地繳納增值稅?!?/p>
另外,針對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地點擴圍的措施已經落地,從事跨區域運輸的企業,可在異地的稅務部門就近代開發票,大大提高了開具發票的便利性和時效性。

購買增值稅發票系統盤,國稅局免稅會計分錄怎么做?
企業買防偽稅控金稅盤允許全額抵扣。
購買增值稅專用技術設備時:
借:管理費用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借:應交稅費-減免稅
貸:管理費用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減免稅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2]13號文)規定:
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額的會計處理:
企業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按期計提折舊,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同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會計工作需要具備非常強的實操性,所以會計新手在實際做賬過程中難免有所疏忽,看完上文,那么小編關于問題“在異地如何購買增值稅發票”就介紹到這里。你掌握了嗎?如果想加強會計實操技能,可以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聯系,可以多多跟我們會計學堂的老會計交流心得哦。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