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包括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根據2018年7月11日發布的《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8]77號的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因此,若社會團體屬于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且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嗎?
不一定,兩者要求的條件不同。
1、僅從定義上來看,小型和微利是兩個條件。 小規模納稅人只符合小型一個條件。不一定符合微利條件。
2.、小型微利企業規定的小型規模,要比小規模納稅人規定的規模大得多。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另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務務為主,同時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下的;
(2)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納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下的;
(3)視同小規模納稅人,即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個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 認定標準:
(1)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下的;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下的;
(2)會計核算不健全的; (3)不經常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的; (4)從事貨物零售業務的小規模企業,無論財務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5)個人; (6)非企業性單位。
本文講述的是關于社會團體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的有關問題,還為大家講解了小型微利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嗎,相關的稅務處理小編都已在文中為大家進行了講解與分析,獲取更多財務會計知識,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網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