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清算期間如何申報納稅
根據國稅函[2009]684號《關于企業清算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企業清算時,應當以整個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依法計算清算所得及其應納所得稅;清算期間指公司實際生產經營終止之日至辦理完畢清算事務之日止的期間。

公司注銷,清算所得稅申報表怎么填?
依照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
主要為:
一、資產處置損益明細表
二、負債清償損益明細表
三、剩余財產計算和分配明細表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主表)
資產處置損益,經過審批后計入“營業外支出”,在損益表的“其中: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中進行反映。
公司注銷清償財產應當按一定的順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給債權人。破產財產的分配,是破產清算的最后階段。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后的破產財產的范疇,包括了債務人的擔保財產;屬于破產財產的擔保財產,優先清償對該擔保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破產財產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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