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支付代扣代繳稅金計算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稅款由扣繳義務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時,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nbsp;
第三十八條規定:“ 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取得工程作業和勞務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工程價款或者勞務費的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nbsp;

境外支付注意事項
1.辦理扣繳稅款登記。首次與非居民企業簽訂合同、未辦理過扣繳稅款登記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稅款扣繳義務的企業,一般應在與非居民簽訂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扣繳稅款登記,報送《扣繳義務人信息表》。
2.辦理合同備案。境內企業向非居民發包工程作業或勞務項目的,一般應當自項目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合同備案。同時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主要包括:《境內機構和個人發包工程作業或勞務項目報告表》、合同或協議復印件、書面說明(應包含中外方名稱、合同編號、項目名稱、執行期限、所得性質、金額、幣種、涉稅種類、各稅種稅款負擔方、稅后實際支付額、稅額等信息)、資料受理清單、來華經營活動書面報告、《增值稅納稅判定信息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3.對外支付備案。境內企業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規定范圍內的外匯資金的,應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對外支付備案。同時報送以下相關資料:《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合同協議或其他能證明雙方權利義務的書面資料復印件、《資料受理單(對外支付備案)》等。為減少稅收風險,企業還可提供下列資料:與款項支付有關的發票或境外機構要求付款的文書復印件、對外支付項目的完稅證明或批準免稅文件、《增值稅代扣代繳稅款報告表》等。
以上是小編提供的關于境外支付代扣代繳稅金計算的回答,若有代為扣繳的所得稅,應在不含稅價中扣后支付給境外公司,理由是境外公司所在國政府正常情形下應與我國政府間已簽有稅收協定,境外公司其在我國境內繳納的所得稅在其所在國是可以抵免的,如果還有疑問或者想知道更多精彩內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官網。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