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增加的電梯折舊年限是多少年?
我公司的房屋,增加了一臺電梯40萬元。請問該電梯的折舊年限是多少年?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幾個業務問題的解釋與規定》((87)財稅地字3號)規定:“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照明,煤氣等設備;各種管線,如蒸氣,壓縮空氣,石油,給水排水等管道及電力,電訊,電纜導線;電梯,升降機,過道,曬臺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五)電子設備,為3年。
因此,您提到的電梯,我們理解應作為與房產不可分割的配套設施設備,作為房屋、建筑物原值的一部分核算和管理的,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

電梯折舊年限和凈殘值是多少?
1、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為20年:
2、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關于預計凈殘值,企業可自行確定,只要是合理的就行。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房屋增加的電梯折舊年限是多少年?上文小編介紹了電梯作為不可分割的房屋配套設施,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上文有企業所得稅對這個的相關規定,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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