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當月認證后是否可以撤銷
認證的發票不能取消認證,只能去稅務局《開紅字發票通知到》。辦理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抵扣聯原件;
專用發票抵扣聯無法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稅務機關認證;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且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稅務機關進行認證。

擴展資料:
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方持發票抵扣聯到主管稅務機關,在稅務機關的掃描儀上掃描,計算機讀取票面上的密文,與票面上的七項數據進行比對,比對一致后,將數據傳入國家稅務總局的增值稅發票比對系統數據庫。
數據將在那等待90天,等待銷售方抄報稅的數據資料并與之進行比對。比對一致則通過;不一致或沒有相對應的發票數據可比對,則自動將該信息轉到未通過的數據庫中。稅務稽查就會根據轉來的認證發票上的信息找到開出和取得發票的雙方,查實原因并做出相應的處罰。
整體上來說,已經認證過的發票是不能撤銷的,其中的原因可以看看上述內容;如果你真的遇到這種情況,不知道怎么處理時,可以來會計學堂進行提問,會有專業老師給你解答的;或者在線和老師進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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