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前施工單位要納哪些稅收?
一、建筑行業,涉及的稅金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
(一)營業稅稅率:按工程收入的3%計算。
(二)城建稅稅率:按營業稅計算。
1、在市區的,稅率為7%;
2、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3、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三)教育費附加: 按營業稅的3%計算。
(四)印花稅: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 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
花;
6、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五)個人所得稅

營改增后,建筑工程企業要繳哪些稅?
營改增后稅收情況: 財稅〔2016〕36號規定,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筑施工服務,適用稅率為11%;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以及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建筑服務,征收率為3%。
營改增后對建筑施工企業的影響: 一方面,“營改增”政策能有效解決我國建筑企業重復納稅問題,其在購進原材料、建筑設備時所繳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也能夠被抵扣。這在很大程度上有效解決了建筑業重復征稅問題,降低企業納稅成本,實現公平稅負。
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增值稅應納稅額
另一方面,由于增值稅特殊的管理要求,會對以后供應商的選擇、經營模式的選擇、勞務分包模式的確定、物資采購與管理、集團內部的關聯交易、組織架構的設置、公司管理方式的改變等帶來一系列的影響,從而增加了公司的相關管理成本。
稅負變化: 原營業稅政策下,計稅基礎為承包建筑、修繕、安裝、裝飾和其他工程作業取得的營業收入額,建筑安裝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工程造價及工程價款之外收取的各種費用。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營改增”后,由于增值稅屬于價外稅,計稅基礎發生了變化,這在會計核算上就有所體現。由于進項稅的抵扣,“營改增”后的主營業務收入和營業稅制下的主營業務收入同比相差約10%,即理論上來說,計稅基礎是減少的。但是增值稅稅率為11%,稅率明顯提高了,如果進項稅抵扣這方面管理統籌工作不充分,企業稅負反而會增加。當然,只要稅務籌劃工作跟上了,做好進項稅抵扣工作,稅改后企業承擔的稅負是降低的。
建議 “營改增”政策下,建筑企業由營業稅粗放型的管理改為增值稅的精細化的管理,要求對增值稅的各個環節進行梳理,提升管理水平。 營業稅的計征比較簡單,籌劃空間比較小;而增值稅計征的籌劃空間較大,值增稅的優惠政策、稅率、管理環節等影響因素較多,所以建筑施工企業應合理籌劃,以求降低企業的稅負。
①選擇合格供應商,加大進項抵扣金額。對所有供應商進行梳理,對于不符合規定的供應商進行協商或淘汰,加大進項稅額的抵扣金額。
②固定資產的投入。營改增后,工程建設是選擇租賃還是購買固定資產,應當考慮到進項稅可抵扣的情況。
③其他成本的進項抵扣。例如酒店住宿費、辦公費、物業費等可以抵扣的,需要相關部門不斷學習補充,做到精細籌劃降低企業稅收負擔。
總結 建筑業營改增之后實際交稅情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的不同,還有企業反應調整的能力不同,會出現較大的差別。如果不能適應,可以考慮選擇申請按簡易計稅方法繳稅,一般是3年不得做更改。企業不能停滯不前,做好自身的籌劃才是最重要的,這樣才能真正享受到稅改帶來的好處。
以上內容就是關于營改增前施工單位要納哪些稅收的全部資料了,對于營改增前后施工單位需要繳納哪些稅收都有了簡單的說明;如果你還有其他的問題,歡迎你來會計學堂進行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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