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申辦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標準
小規模納稅人在滿足以下三種條件后,可升級一般納稅人:
1、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2、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小規模納稅人資格認定。
3、需符合以下條件: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

擴展資料:
辦一般納稅人時要準備的材料有:
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并提供下列資料:
1、《稅務登記證》副本;
2、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3、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
4、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復印件;
5、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值得注意還有一種特殊規定,除國家稅務總局特殊規定除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不能再轉為小規模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可在規定期限內對一般納稅人實行納稅輔導期的管理,更多的會計知識歡迎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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