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業土地使用稅減半征收政策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98號)的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通知所稱物流企業,指至少從事倉儲或運輸一種經營業務,為工農業生產、流通、進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倉儲、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務,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為物流、倉儲或運輸的專業物流企業。所稱大宗商品倉儲設施,指同一倉儲設施占地面積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儲存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礦產品和工業原材料的倉儲設施。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物流企業的辦公、生活區用地及其他非直接從事大宗商品倉儲的用地,不屬于該通知規定的優惠范圍,應按規定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物流企業如何能享受土地使用稅減免?
同時,財稅[2012]13號文件還對物流企業土地使用稅優惠的適用條件作了規定。即:物流企業是指為工農業生產、流通、進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倉儲、配送服務的專業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是指倉儲設施占地面積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且儲存糧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品、化肥、農藥、種子、飼料等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煤炭、焦炭、礦砂、非金屬礦產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膠、紙漿及紙制品、鋼材、水泥、有色金屬、建材、塑料、紡織原料等礦產品和工業原材料;食品、飲料、藥品、醫療器械、機電產品、文體用品、出版物等工業制成品的倉儲設施。顯然,專業物流企業只要倉儲設施占地面積達到6000平方米以上,并且儲備的物品符合規定的種類,就可以享受稅收優惠。
以上內容就是關于物流企業土地使用稅減半征收政策的介紹,通過會計學堂老師分享的資料,我們是不是對于這個問題已經有了了解,如果以后你想知道更多的會計知識,來會計學堂網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