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企業服裝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抵扣
1、《增值稅專用發 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條規定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 票。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 票。
根據上述規定,服裝零售業銷售服裝、鞋帽,如果屬于勞保專用部分,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 票;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
二、關于企業員工服飾費用支出扣除問題
企業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特點,由企業統一制作并要求員工工作時統一著裝所發生的工作服飾費用,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可以作為企業合理的支出給予稅前扣除。
第一,本條款消除了工裝到底是“勞保用品”還是“福利費”的爭議。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工裝并非全是勞保用品店購買的粗布服飾,尤其是商業銀行等企業購買西裝作為統一工裝,支出數額較大,究竟屬于“勞保用品”還是“福利費”,各地執行不一。本條款與時俱進,將工裝支出定位為“合理的支出”,允許稅前扣除,符合時代的特點。
第二,應正確理解“統一制作”。本條款雖然表述為“由企業統一制作”,但這里的“統一制作”應作擴大解釋,包括企業統一購買的工作服飾。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統一購買的服飾,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不屬于勞保服裝、不屬于福利費列支的福利性質服裝),那么在增值稅方面,兩個稅種不應該執行兩種標準,因此,增值稅進項稅額也可抵扣,服裝零售業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買服裝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能抵扣嗎?
如果購買方是除其他個人以外的企業,是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并且購買方是一般納稅人按照一般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的話,是可以正常抵扣的;否則,不予以抵扣。
一、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進行正常抵扣,還要取決于以下幾個方面:
1、購買方是否為一般納稅人;
2、購買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是不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且發票真實,計算準確;
3、在規定的時間內(180天)完成發票的認證。
滿足以上三種條件才可以進行正常抵扣,否則一律不得抵扣。
二、常見的可以進行進項抵扣的幾種票據:
1、增值稅專用發票;
2、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3、農產品收購發票和農產品銷售發票;
4、運輸費用結算單據。
三、不得抵扣的情形: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3、一般納稅人從小規模納稅人取得(購進農產品除外)不允許計提抵扣進項稅;
4、其他情況。
通過以上內容的學習,相信大家對于商貿企業服裝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抵扣問題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為此,后期如果還有什么會計方面的問題,歡迎大家可以來會計學堂進行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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