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退人員工資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嗎?
企業為內退人員按月支付的工資,可以參照在職員工的工資薪金進行處理。部分稅務機關口徑(如浙江國稅):生活補貼不屬于稅法規定的工資薪金支出,不得作為計提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等三項費用的基數
企業與內退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而支付的合理的一次性補償款,屬于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必要而合理的支出,允許據實扣除。一次性補償款本期提而未付的金額,不得在本期扣除,實際支付時,作納稅調減處理。
內退人員的補償款從未分配利潤中提取并用于以后年度的列支,在國家稅務總局未做進一步明確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予從稅前扣除,不予做納稅調減。
企業應提供內退人員名單、勞動合同或協議、內退協議、生活補貼清單等資料。

內退人員工資及補償個人所得稅
個人在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后從原任職單位領取的一次性收入,應按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后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的所屬月份進行平均,并與領取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減除當月費用標準,以余額為基數適用稅率,再將當月工資、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減去費用標準,按適用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以上內容就是小編老師給大家匯總的資料,通過正文內容的學習我們對于內退人員工資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的問題都有了一定了解,工作中如果遇到什么問題可以來會計學堂咨詢或提問。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