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動產投資入股是否交契稅
《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行為包括:(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三)房屋買賣;(四)房屋贈與;(五)房屋交換。《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八條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者房屋贈與征稅的行為包括:(一)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債;(三)以獲獎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四)以預購方式或者預付集資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雖然《契稅暫行條例》及其細則均沒有關于投資入股的政策規定,但是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以土地、房屋作價出資及租賃使用土地有關契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4〕322號)明確,根據《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八條的規定,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的,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征收契稅。因此,老劉的朋友沒有說錯。
為支持企業改革,國家在契稅方面出臺了很多優惠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自然人與其個人獨資企業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之間土地房屋權屬劃轉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42號)對自然人與其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無償劃轉的契稅問題作出規定,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改制重組若干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4號)第七條規定,企業改制重組過程中,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無償劃轉,不征收契稅。自然人與其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無償劃轉屬于同一投資主體內部土地、房屋權屬的無償劃轉,可比照上述規定不征收契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改制重組若干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75號)延續了這一稅收優惠,對企業改制重組過程中,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無償劃轉,包括母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自然人與其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無償劃轉,不征收契稅。執行期限為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不動產作價入股是否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以下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農業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7%.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公司不動產投資入股是否交契稅?文中進行簡單的說明,并且對于不動產作價入股是否繳納增值稅的問題也有介紹,如果后期有什么問題,可以來會計學堂進行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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