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貨處置的增值稅能否適用按簡易征收
雖然都是廢舊物資的銷售,但是因為廢舊物資以及企業情況不同而會計和稅務處理不同。本文所指廢舊物資銷售單位是指非廢舊物資經營單位。
一、廢舊物資的分類情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廢舊物資一般可分為以下幾種:
1、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比如下腳料、邊角余料、報廢不能使用的原輔材料等。
2、企業管理過程中產生的,比如廢舊的報紙、雜志、紙板等。
3、企業不再使用或已報廢的固定資產。
二、廢舊物資銷售的增值稅處理
1、一般納稅人2009年1月1日后購進的固定資產,因自身的原因(如開具的是普通發票)等未能抵扣進項稅額的,那么作為舊貨處置時增值稅能否適用“按簡易征收,按征收率3%減按2%”計算呢?
答:對于2009年1月1日后可以抵扣進項的固定資產,因自身原因未能抵扣進項稅額,比如開具的是普通發票、不合格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專用發票未認證;在使用一段時間后以舊貨處置的,不能適用“按簡易征收,按征收率3%減按2%”計算增值稅。
因為財稅(2009)9號明確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可以適用簡易征收的僅限于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而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涉及的固定資產主要包括不動產的固定資產、免征增值稅項目固定資產、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
2、一般納稅人下腳料、邊角余料等的銷售適用的稅率可能是13%
對于一般納稅人購進的原輔材料屬于稅率為13%農業初級產品的,經過簡單加工剩下的下腳料、邊角余料仍然還是屬于農業初級產品的,對外銷售這些廢舊物資適用稅率為13%。
3、我單位是“營改增”一般納稅人單位,適用的稅率是6%。如果我單位處置舊固定資產或其他廢舊物資應適用多少稅率呢?
答:對于“營改增”一般納稅人單位,處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也要區分時間。如果是“營改增”之前購置的,可以按照簡易征收;如果是“營改增”之后購置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且未抵扣的,可以適用簡易征收;否則按照銷售普通貨物征收,稅率17%。

簡易征收的備案資料有哪些?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簡易辦法備案須提供的材料
1、企業適用簡易辦法征收書面(打印)申請書(申請內容包括:生產上述貨物的原料及生產流程的詳細說明);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
4、有關部門批準企業生產產品的資質證明或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復印件)。
5、企業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簡易辦法征收申請備案表》一式二份。
注意事項
企業提供的復印件均一式一份,使用A4復印紙,注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加蓋企業公章,復印件需字體清晰可辨,不得折疊,填報內容保證真實、可靠、完整,字跡工整,不得涂改。如審核時發現填報內容不符將不予受理。
舊貨處置的增值稅能否適用按簡易征收,很多公司現在賣自己的舊貨,因為可以騰地方還可以換得一定的收入,但是出售舊貨該怎么處理吶?該怎么繳稅吶?會計學堂,你身邊的財會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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