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受讓環保設備能不能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等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8號)第五條的規定,企業購置并實際投入使用、已開始享受稅收優惠的專用設備,如從購置之日起5個納稅年度內轉讓、出租的,應在該專用設備停止使用當月停止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并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轉讓的受讓方可以按照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因此,轉讓的受讓方可以按照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企業取得環保治理資金如何做賬
1、取得該資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環保治理資金
2、利用該資金購入固定資產時: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3、在本年轉銷收益時和計提折舊時:
借:遞延收益-環保治理資金
貸:營業外收入-環保治理資金
借:管理費用-折舊費
貸:累計折舊
企業受讓環保設備能不能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受讓環保設備的企業是可以享受相關的稅收優惠,稅法上也對此做了稅收上的優惠,要是自己實際做賬上還有不懂的地方,現在也可以通過會計學堂網深入學習有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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