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費后物管要開發票嗎
物業收取物業費,必須開具正規的物業發票。物業可以延期交付發票,因為現在都是聯網稅控,管理多個物業小區的物業公司,很難在每個小區都設置稅控開票系統,所以有可能集中開票,這個是可以理解的。消費者在消費后向經營者索要發票既是對自身正當權益的維護,也是保護國家稅收的光榮行為,因此,業主交物業費時向物業公司索要發票是理所應當的,如果市民向物業公司方索取發票未果,可憑收款收據(加蓋公章)向地方稅務局稅務違法案件舉報中心進行舉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
因此,小區物業公司收取業主物業管理費用,應依法向業主開具正式發票。如物業公司不按規定開具發票,請持收據等原始資料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舉報。

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需要準備的相關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制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范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
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查驗。
第十六條 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
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征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代開發票。
交費后物管要開發票嗎?如果我們繳納了相關的物業費用后,可以向物業公司要求開具物業費發票。假如物業公司不按照規定開具發票,可以手持收據等證據向當地稅務機關進行舉報。有疑問的話,可以到會計學堂官網,找我們的答疑老師,在線幫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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