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開具發票可以提前確認嗎?
答: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8年第538號)規定:“第十九條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一)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規定:“一、除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必須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一)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的實現: 1、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二)符合上款收入確認條件,采取下列商品銷售方式的,應按以下規定確認收入實現時間: 2.銷售商品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根據上述規定,銷售商品如果提前開具發票,開具發票的當天即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按規定繳納增值稅。但企業所得稅上要求銷售商品時需同時滿足國稅函[2008]875號文第一條(一)規定的條件,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因此,貴公司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商品,先開具發票,雖然商品未發出,但按規定要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處理上不需要確認收入。

上月已開票未確認收入的本月能補繳稅嗎?
可以的。
補繳流程:
需要去當地稅務部門補繳;
帶上公章、IC卡、稅務登記證副本去稅務局填寫一份4月份申報表;
將申報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
去稅務局綜合申報窗口辦理申報手續;
總結:
上月已開票未確認收入,于次月可以補繳稅。
備注提醒:
1.4月開票未確認收入的稅是屬于漏繳的稅,在五月屬于補4月份的稅務申報。
2.盡快在正常工作日申報,漏報的增值稅拖延時間過久,將會產生罰款,時間越久,罰款金額會增加。
企業開具發票可以提前確認嗎?不一定的,按照上文解答來分析的話,如果你們對于這個問題還有更多的會計問題的話,不妨直接在線聯系我們的答疑老師,會計學堂將會立馬為你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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