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員工客戶發放、贈送實物,需要扣繳個稅嗎
一、實物發員工按“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了個人取得的所得的工資、薪金范圍,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同時該條例第十條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因此,企業向員工發實物,應按職工獲得非貨幣性福利的金額并入發放當月職工個人的“工資薪金”收入中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二、實物送客戶需分客戶對象,區別對待
1.送個人客戶,如屬于稅法規定的不繳情形,可以不扣個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在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1)企業通過價格折扣、折讓方式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2)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如通信企業對個人購買手機贈話費、入網費,或者購話費贈手機等;(3)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個人按消費積分反饋禮品。
2. 送非客戶的其他個人,按“其他所得—偶然所得”,扣繳個稅。
財稅[2011]50號第二條規定, 企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該項所得的個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贈送禮品的企業代扣代繳:(1)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2)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3)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顧客,給予額外抽獎機會,個人的獲獎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該文件第三條規定,企業贈送的禮品是自產產品(服務)的,按該產品(服務)的市場銷售價格確定個人的應稅所得;是外購商品(服務)的,按該商品(服務)的實際購置價格確定個人的應稅所得。
因此,企業將實物贈送給非客戶的其他個人,需要按“其他所得—偶然所得”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3.實物送單位客戶,不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

免納個人所得稅的項目有哪些?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免稅的所得。
向員工客戶發放、贈送實物,需要扣繳個稅嗎,通過前面的講述,相信大家已經知道了向員工、客戶發放、贈送實物,是否需要扣繳個稅。小編就不在贅述了。會計學堂,一個讓你30天成分財會高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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