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3倍的加班工資,是否屬于補貼、津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八號)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0號 )第十三條規定:“稅法第四條第三項所說的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因此,節假日加班工資不屬于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應并入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加班工資報酬如何計算
工資報酬是勞動者在向用人單位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從用人單位獲得的勞動報酬。一般來說,勞動者沒有向用人單位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是沒有工資的。但是,由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比,處于弱勢地位,為了維護勞動者的利益,,國家法律規定,勞動者在依法帶薪、病假等法定假期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時,應該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應該向勞動者支付工資。不過,這些假期不包括休息日。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規定中,明確將休息日排除在外,也就是說,正常情況下,勞動者在休息日是沒有工資的,用人單位按月發放的工資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資。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加班加點的,事后應盡量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確實不能補休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1)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加點)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取得3倍的加班工資,是否屬于補貼、津貼?節假日加班工資不屬于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應并入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如果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歡迎大家到會計學堂官網,咨詢我們的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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