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幾種途徑可申請一般納稅人?

2019-06-05 13:1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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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幾種途徑可申請一般納稅人?成為一般納稅人有兩種途徑,一是達到了標準稅局會認定你為一般納稅人,二是主動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關于這個內容下面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哪幾種途徑可申請一般納稅人?

第一種是達到標準成為一般納稅人:

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除《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提醒:

(1)這里的達到標準是指應稅銷售額生產性企業年50萬元、商貿企業80萬元、營改增行業500萬元以上;

(2)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

(3)所稱“納稅申報銷售額”是指納稅人自行申報的全部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其中包括免稅銷售額和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銷售額。

第二種是納稅人主動申請選擇成為一般納稅人:

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規定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提醒:

本辦法所稱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進行核算。

政策參考:

(1)國家稅務總局令43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2)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號《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

附件: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號

為了貫徹實施《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辦法》第二條所稱“經營期”是指在納稅人存續期內的連續經營期間,含未取得銷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二、《辦法》第二條所稱“納稅申報銷售額”是指納稅人自行申報的全部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其中包括免稅銷售額和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和“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計入查補稅款申報當月(或當季)的銷售額,不計入稅款所屬期銷售額。

三、《辦法》第四條第二項所稱的“其他個人”是指自然人。

有哪幾種途徑可申請一般納稅人?

四、《辦法》第六條第一項所稱的“固定生產經營場所”信息是指填寫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生產經營地址”欄次中的內容。

五、《辦法》第六條第一項所稱的“稅務登記證件”,包括納稅人領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主管部門核發的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相關證件。

六、《辦法》第八條規定主管稅務機關制作的《稅務事項通知書》中,需告知納稅人的內容應當包括: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已超過規定標準,應在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后5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手續或者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自通知時限期滿的次月起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直至納稅人辦理相關手續為止。

七、納稅人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貨物及勞務”)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稱“應稅行為”)的,應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與應稅行為銷售額分別計算,分別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標準,其中有一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就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相關手續。

八、經稅務機關核對后退還納稅人留存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可以作為證明納稅人成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憑據。

九、《辦法》中所規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內有連續3日以上(含3日)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十、本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秶叶悇湛偩株P于明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若干條款處理意見的通知》(國稅函〔2010〕13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第二條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1月29日

解讀: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一、相關背景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以下簡稱《辦法》)已于近期發布,為明確相關執行口徑,稅務總局制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了《辦法》中“經營期”“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其他個人”“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稅務登記證件”的執行口徑。

(二)明確了《辦法》中主管稅務機關制作的《稅務事項通知書》中,需告知納稅人的有關內容。

(三)明確了納稅人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貨物及勞務”)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稱“應稅行為”)的,應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與應稅行為銷售額分別計算,分別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標準,其中有一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就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相關手續。

(四)明確了經稅務機關核對后退還納稅人留存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可以作為納稅人成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憑據。

有哪幾種途徑可申請一般納稅人?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內容是如何處理的,關于申請的途徑在地點主動申請一般納稅人中有明確的介紹,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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