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方法
首先要知道貴公司的企業所得稅適用那種征收方式,主管稅務機關在《企業所得稅納稅方式鑒定表》中會告知納稅人的。
一、查賬征收:
按照實際利潤額*25%稅率計算預繳,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稅率減按20%計算預繳。其中:“實際利潤額”是按會計制度核算的利潤總額減除以前年度待彌補虧損以及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后的余額。
應預繳企業所得稅=實際利潤額*適用稅率-本年以前季度實際已預繳企業所得稅額。
二、核定征收
按照收入總額*核定所得率*25%
其中:核定所得率,主管稅務機關在《企業所得稅納稅方式鑒定表》中會告知納稅人的。

企業所得稅預繳的一般規定有哪些?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由稅務機關具體核定。
企業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應當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有困難的,可以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額預繳,或者按照經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預繳方法一經確定,該納稅年度內不得隨意變更。”
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企業在納稅年度內無論盈利或者虧損,都應當依照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告和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預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9〕34號):“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應當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有困難的,可以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額預繳,或者按照經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為確保稅款足額及時入庫,各級稅務機關對納入當地重點稅源管理的企業,原則上應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方法征收企業所得稅。
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方法上文介紹了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兩個不同的征收方式的計算方式,企業上的灰的預繳的一般規定有哪些,更多財務上的疑問,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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