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進貨物發票無數量無單價只有金額是否能作入帳憑證?
單位和個人填開發票時,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限、號碼順序填開,填寫時必須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份一次復寫,各聯內容完全一致,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填寫項目不全屬于未按規定填開發票的行為,取得不符合規定的發票屬于未按規定取得發票,是違反發票管理辦法的。

發票管理規定有哪些?
(1)發票的開具
1)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2)所有單位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3)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須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并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制的機外發票,開具后的存根聯應當按照順序號裝訂成冊。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2)開具發票的要求
1)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末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復寫、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開具發票應當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2)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
3)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須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并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制的機外發票,開具后的存根聯應當按照順序號裝訂成冊。機外發票是指經稅務機關批準,在指定印制發票企業印制的供計算機開具的發票。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禁止倒買倒賣發票、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用品。
5)發票限于領購單位和個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可以規定跨市、縣開具發票的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和運輸空白發票。禁止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發票出入境。
6)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發票登記簿,并定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在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繳銷手續。同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
購進貨物發票無數量無單價只有金額是否能作入帳憑證?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是不能做入賬憑證的,發票的幾要素必須滿足的,不然就是違反發票管理辦法,更多關于財務相關的內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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