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的成本包括什么
建造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直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可以直接計入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直接費用包括四項費用:耗用的人工費用、耗用的材料費用、耗用的機械使用費和其他直接費用(指直接可計入合同成本的費用).
間接費用是企業下屬的施工單位或生產單位為組織生產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臨時設施攤銷費用和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
直接費用在發生時直接計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應在期末按系統、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合同成本.常見的用于間接費用分攤的方法有人工費用比例法和直接費用比例法.
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差旅費、投標費等,能夠單獨區分和可靠計量且合同很可能訂立的,應當予以歸集,待取得合同時計入合同成本;未滿足相關條件的,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合同完成后處置殘余物資取得的收益等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應當沖減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不包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等期間費用,如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管理費用,船舶等制造企業的銷售費用,企業為建造合同借入款項所發生的、不符合借款費用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等.

建造合同收入的確認: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的工程價款收入應于其實現時及時入帳.
具體分為三種情況:
(1)實行合同完成后一次結算工程價款辦法的工程合同,應于合同完成,施工企業與發包單位進行工程結算時,確認為收入實現,實現的收入額為承包雙方結算的合同價款總額.
(2)實行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結算,竣工后清算辦的工程合同,應分期確認合同價款收入的實現,即:各月份終了,與發包單位進行已完工程價款結算時,確認為承包合同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收入實現,本期收入額為月終結算的已完工程價款金額.
(3)實行按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分段結算工程價款辦法的工程合同,應按合同規定的形象進度分次確認已完階段工程收益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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