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估入庫有哪些稅務風險
暫估入賬的在當年取得發票的,把暫估反方向沖紅,重新按發票金額做分錄,已經結轉成本的要調整.如果到次年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發票已到達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證明暫估入賬真實性的其他原始憑證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納稅調整,否則應做納稅調整,以防止企業濫用暫估入賬.
暫估入庫如何做賬
(1)財務處理,商品購進的憑證是:
借:庫存商品10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10000
結轉成本的憑證是:
借:主營業務成本10000
貸:庫存商品10000

在次月,增值稅發票到了,假如票面金額與上月暫估的不一樣,假設不含稅11000元,先紅字沖回上月的暫估入庫:
借:庫存商品10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10000
再根據稅票:
借:庫存商品11000
貸:應付賬款-已到票11000
結轉的成本再做一張補充憑證,把差額部分補記上即可.
(2)如果發票次年到,貨物在2013年出售,則應按差額調整成本: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庫存商品
借:利潤分配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暫估入庫有哪些稅務風險?具體暫估入庫的賬務處理是怎么樣,有哪些具體的要求等等,需要一一對照實際情況做賬了解.如果會計對暫估入庫的稅務風險不是太了解,最好是能夠問問會計學堂的老師們進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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