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注冊資本未認繳印花稅需要繳納嗎?
答:稅務規定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七條規定,稅目稅率表中的記載資金的賬簿,指載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總分類賬簿,或者專門設置的記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賬簿.其他賬簿,指除上述賬簿以外的賬簿,包括日記賬簿和各明細分類賬簿.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后,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于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會計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實收資本"科目核算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實收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應將本科目改為"股本"科目.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資本,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資本公積"科目核算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額超出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
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度轉變為認繳登記制度后,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注冊資本,無需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對其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自主約定,并記載于公司章程.公司股東(發起人)認繳時因沒有納稅資金來源,沒有納稅能力,無需繳納印花稅,應遵循收付實現制原則,在實際收到出資時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如何計征?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征收方式.
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
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準計算應納稅額.
印花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準.
企業注冊資本未認繳印花稅需要繳納嗎?根據稅法規定在認繳時是不需要繳納的,實際出資到位時才需繳納,你做對了嗎?關于印花稅的相關知識,會計學堂還有很多,大家可以通過提問的方式向在線答疑老師進行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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