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包勞務一般納稅人的簡易征收

2019-01-15 10:5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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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文章中我們有過介紹,由于建筑行業比較特殊,很多都是用清包工方式,作為施工方僅提供勞務和相關建設服務,而且清包勞務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一般納稅方式或者簡易征收方式進行增值稅的繳納,那么今天我們就來研究一下清包勞務一般納稅人的簡易征收吧.

清包勞務一般納稅人的簡易征收

由于建筑行業的特殊性,選擇簡易計稅要比一般計稅稅負低,繳稅少.

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內容為清包工,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提供勞務,這種情況施工單位必須選用簡易計稅,開具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注:清包工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

選擇簡易征收應注意事項:

1、應攜帶稅務登記證明,建筑勞務合同等資料,到稅務機關作簡易征收的備案;

2、簡易征收方式一經認定,36月內不準變更;

3、選擇簡易征收的一般納稅人,其進項不能抵扣,只能開具征收率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由于建筑行業的特殊性,選擇簡易計稅要比一般計稅稅負低,繳稅少.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施工單位一旦選用簡易計稅模式36個月內不能變更.此處36個月不能變更,是指該項目不能變更,其他項目不受影響.另外36個月是指自開工日期36個月內不能變更,超過36個月無論項目完工不完工還是可以變更的.

清包勞務一般納稅人的簡易征收

建筑安裝行業中可以采用簡易征稅辦法的業務介紹:

三種業務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法:甲供材、清包工、老項目.

以上3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3%征收率計稅,但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自2016年5月1日,建筑行業營改增后,不少建筑企業反應營改增之后沒有進項抵扣稅負不減反增,由于營改增是一項系統性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所以存在很多遺留,目前來說逐步走向正規.

第一、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內容為清包工,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提供勞務,這種情況施工單位必須選用簡易計稅,開具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第二、施工單位在簽訂合同中,承包工程中部分材料,主材甲方提供,施工單位可采用簡易征收,開具3%普通增值稅發票.舉個例子,在總承包承包合同如果,施工單位包工包料,那么必須按照甲方要求開具專用增值稅發票;如果其中鋼材或者商砼材料由甲方提供,那么總承包單位就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模式.

第三、建筑工程中的老項目,可以選擇為簡易計稅.所謂老項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在2016年4月30日(含)之前辦理下來的,如果是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未注明日期,則按照工程合同日期計算.

注意施工單位一旦選用簡易計稅模式36個月內不能變更.此處36個月不能變更,是指該項目不能變更,其他項目不受影響.另外36個月是指自開工日期36個月內不能變更,超過36個月無論項目完工不完工還是可以變更的.

通過今天關于建筑行業清包勞務一般納稅人的簡易征收以及其他可以采用簡易征收方式計稅的業務,想必大家對這類問題都有了更深的知識和了解了,那么各個涉及此類業務的企業財務人員其實可以通過核定自己項目的收入成本來進行比較簡易征收還是一般增值稅納稅方式這兩種方式哪一個會減少稅收負擔,如果需要會計學堂老師的幫助,那么快聯系我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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