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低于進價銷售稅務上怎么處理

2018-12-05 15:0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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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商品經濟下,市場瞬息萬變,貨物可能受到影響不得不以低于進價出售.那么,會計學堂小編將貨物低于進價銷售稅務上怎么處理的內容整理如下:

貨物低于進價銷售稅務上怎么處理

一:如果是正常銷售處理,接當前市場情況下的低價處理.不作進項轉出.(但必須不能明顯低于市場價,這是有規定的,否則還要按市場價核定)

二:如果因貨物滯銷報損的,則應做進項轉出,隨同成本一同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

先說增值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國增值稅條例第七條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銷售額. 也就是說如果有正確理由,則不用進項轉出,當然,這認定是否為正確理由,有一個稅務機關認定的問題.

再說企業所得稅,要按財產損失的規定向當地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否則低于成本的差額部分不得稅前扣除,只有符合規定進行了財產損失申報才可以稅前扣除.

貨物低于進價銷售稅務上怎么處理

法律規定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低于成本價銷售?

首先,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法律僅允許經營者在銷售鮮活商品;處理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積壓的商品;季節性降價;因清償債務、轉產、歇業降價銷售商品這四種情形下的低于成本銷售.李某銷售的產品為瓷磚不屬于鮮活商品,且無季節性的要求.另外李某銷售的瓷磚也不存在有效期限即將到期或者積壓的情形.因此,李某為了擴大銷售而進行低于成本的銷售行為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其次,根據《價格法》的規定,經營者在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外,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對于該行為有關價格主管應當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本案中,物價局有權要求甲商店恢復正常價格,沒收了甲商店降價后的所得并對其處以罰款.

不管是法律規定還是商家 本意都不能以低于進價銷售貨物,但是如有滯銷的情況需要低于進價銷售,那貨物低于進價銷售稅務上怎么處理,大家知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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