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款收不回多久可以做壞賬準備
一般來說,應收賬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就應將其確認為壞賬: 1、債務人死亡,以其遺產清償后仍然無法收回的賬款; 2、債務人破產,以其破產財產清償后仍然無法收回的賬款; 3、債務人較長時期內未履行其償債義務,并有足夠的證據表明無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極小的賬款.上述三個條件中的每一個條件都是充分條件,其中第3個條件是需要會計人員作出職業判斷的.我國現行制度規定,上市公司壞賬損失的決定權在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一般來說,掛賬三年及以上的應收賬款就可以確定壞賬準備,如果你有合理證據比如通過訴訟無法收回的,或者你已過了訴訟期限且對方明確不予支付的,可以在知道的時間就確認壞賬準備.
壞賬準備的分錄怎么做,如何計提,怎么做?
1, 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款項進行全面檢查,對于沒有把握收回的應收款項,應當計提壞帳準備.
2, 計提壞帳準備的方法有應收帳款余額百分比法、帳齡分析法、銷貨百分比法和個人認定法.具體采用何種方法由企業自己決定.
3, 提取壞帳準備的公式為:
當期應提取的壞帳準備=當期按應收款項計算應提壞帳準備金額-本科目的貸方余額

4, 提取壞賬準備的分錄:
借:管理費用--計提的壞帳準備
貸:壞帳準備
5, 已確認并轉銷的壞帳準備,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實際收回的金額,
借:應收帳款
借:其他應收款
貸:壞帳準備
同時: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應收帳款
貸:其他應收款
貨款收不回多久可以做壞賬準備?一般來說,掛賬三年及以上的應收賬款就可以確定壞賬準備了.你知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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