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出會議費稅前列支相關政策依據及會計處理
答:企業申報扣除的會議費支出,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當提供證明真實發生的足夠的有效憑證或資料。其證明資料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內容、目的、費用標準、支付憑證等。
比如,《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1號)規定,對納稅人年度內發生的會議費,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在計征企業所得稅時準予扣除。

(一)會議名稱、時間、地點、目的及參加會議人員花名冊;
(二)會議材料(會議議程、討論專件、領導講話);
(三)會議召開地酒店(飯店、招待處)出具的服務業專用發票。
企業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的,其發生的會議費一律不得扣除。
至于具體的會計處理,可以這樣:
借:管理費用——會議費“或”銷售費用——會議費“核算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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