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劃撥資產應該如何做賬務處理呢?
答:2012年2月7日財政部令第68號發布,根據2017年12月4日財政部令第90號修正,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事業單位清算結束后,經主管部門審核并報財政部門批準,其資產分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因隸屬關系改變,成建制劃轉的事業單位,全部資產無償移交,并相應劃轉經費指標。
(二)轉為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全部資產扣除負債后,轉作國家資本金。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撤銷的事業單位,全部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處理。
(四)合并的事業單位,全部資產移交接收單位或者新組建單位,合并后多余的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處理。
(五)分立的事業單位,資產按照有關規定移交分立后的事業單位,并相應劃轉經費指標。

根據本月應計提折舊額編制轉賬憑證入賬: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貸:累計折舊
非流動資產基金應當在取得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非流動資產或發生相關支出時予以確認。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時,應當沖減非流動資產基金。處置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應當沖銷該資產對應的非流動資產基金。
事業單位劃撥資產的做賬,上述小編整理的,您現在是否清楚了呢?還有更多不明白的地方,不妨詢問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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